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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浅见

作者从一种意象开始,其余情节都由此发出来的思维方式,被一些评论家称为“,内省式思维方式”,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作品中纯化生命感受的需要。

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作者简介: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

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2013年,担任网络文学大学名誉校长,2014年,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2016年,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同年12月,凭借作品《天下太平》获“2017汪曾祺华语小说奖”短篇小说奖2019年,创作的《等待摩西》获得第15届十月文学奖短篇小说奖。

莫言是中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自八十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虽然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作家,但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见称,小说中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例如成名作《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但在“屎尿横飞”的场景之间,其实正是演义着一段现代革命的历史。故事中那片广袤狂野的高粱地,也被描绘成一个把历史、传统、城乡纵横交错的辽阔炫丽空间。

在经历《红高粱》的写作高峰后,莫言继续寻求突破,创作了大量中短篇作品及数部极具份量的长篇小说如《酒国》及《丰乳肥臀》等,不少的小说集如《红耳朵》及《传奇莫言》亦先后在台湾推出。由于童年大部份时间也在农村度过,莫言自谓一直深受民间故事或传说所影响,故乡高密的一景一物就正正是他创作的灵感泉源。小时在乡下流传的鬼怪故事的,也成为莫言许多荒诞小说的材料。《十三步》>中出现了神秘的南美洲魔幻写实,描写一个人的“变身”,以华丽的语言带出一浪接一浪的神秘。《酒国》则以充满浪漫色彩的描写,绘划出一个盛产名酒地方的故事。《红树林》实现了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和创作方法的探索更新,是对自己的一大超越。

无论故事的情境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莫言的丰富想像空间与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能叫人惊叹不已——诚如张大春在为《红耳朵》作序时所言:“千言万语,何若莫言”!纵观莫言的创作,他是以狂欢化的眼光观察世界,以小丑,傻瓜等被官方文化贬低的边缘人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由从民间撷取的粗鄙语言与独白式的“ 高雅”语言相混杂,努力发掘出藏污纳垢的乡土民间中的狂欢精神, 使自己的小说创作具有了狂欢化风格的先锋色彩。

莫言的作品植根于古老深厚的文明,具有无限丰富而又科学严密的想象空间,其写作思维新颖独特,以激烈澎湃和柔情似水的语言,展现了中国这一广阔的文化熔炉在近现代史上经历的悲剧、战争,反映了一个时代充满爱、痛和团结的生活。——意大利诺尼诺国际文学奖评委会。

《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1985年在《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的中篇小说。这里是指他以这篇小说命名的一部作品集。

《透明的红萝卜》小黑孩是个孤儿,从小缺乏父亲的教导且总是受到继母的虐待,这从小黑孩的外貌就可以看出来:孩子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子,裤头上染着一块块的污渍,有的像青草的汁液,有的像干结的鼻血。裤头的下沿齐着膝盖。孩子的小腿上布满了闪亮的小疤点。他的头很大,脖子细长,挑着这样一个大脑袋显得随时都有压折的危险。文章中写小黑孩被继母从睡梦中打醒去挑水的段落写的比较细致。小黑孩的遭遇使得他的性格变得沉默、倔强而孤独,感情世界也变得空虚,从不愿意主动跟别人打交道。而处在乡村社群中心的青年们,他们对于黑孩从没有屑于理解。

《透明的红萝卜》呈现出一种朦胧形态,莫言将现实因素与非现实因素融合在一起,运用类似白描的,手法将那些作为心灵对应物的景物勾勒出来,故意拉大,象征体和象征义之间的距离,设置具有多重象征意义的,意象,也导致了小说主题指向性的模糊,这与过去所倡导,和理解的“,清清楚楚,爱憎分明”,的小说截然不同。这象征了一种美,一种精神的亮色,与黑孩周围的世界形成鲜明对比,并否定着周围的世界,但并不是只有一种解释,认为它代表一种不易察觉,转瞬即逝的希望,一种用来逃避现实的精神寄托,超脱尘世的终极幸福等等,小说多义性的原因一是由于作者根据梦境来构思作品,梦本身是朦胧模糊的,这对于依梦而成的作品来说会有,一定的影响,作者从一种意象开始,其余情节都由此发出来的思维方式,被一些评论家称为“,内省式思维方式”,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作品中纯化生命感受的需要。

对于莫言的作品,我读得不是很多,只是略读过他的几篇小说,对于作者的生活写作背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所以在写之前,我查阅了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相关资料,对于他这样的大有影响的成名作,我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篇小说是要多读几遍才能慢慢体会,慢慢感受的。第一次读莫言的作品的人会有些感觉晦涩难懂。下面我就我自己对文章部分想法分享给大家,为看完文章有些的困惑的读者提供一点参考。我最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大多数人看完后最为困惑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小说为什么题为“透明的红萝卜”。透明红萝卜的第一次出现,就已经在文章后半部了,这也是文章的高潮部分。“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读完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去掉萝卜,其实这还是个完整的故事。那莫言为什么要加上萝卜这个意象呢?而且还是透明的?就我自己的理解来说,因为小时候的饥饿经历,莫言的小说对“吃”“喝”一直是情有独钟的。在《透明的红萝卜》的开头部分,生产队长正是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吃,比一天内的任何一种工作都要来得早、来得重要。这里,莫言还特别地写到队长的吃的活动结束的情形:“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像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红萝卜每每出现在饥饿(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第一次是出于对食物的渴望;第二次寻找红萝卜中出现了菊子姑娘和小石匠在黄麻地里的一幕;第三次是小铁匠在无意中伤害了心爱的姑娘之后的困兽之举)需要觅食的情况下,因此莫言用作为食物的红萝卜来统领一切应该是有道理的。

经典语句摘录:

1.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吃尽了世上千般苦。

2.生命的回顾尽管满载苦痛,但总不失对于温暖的期待。

3.墙角上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孩子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子,裤头上染着一块块的污渍,有的象青草的汁液,有的象干结的鼻血。裤头的下沿齐着膝盖。孩子的小腿上布满了闪亮的小疤点。

4.一群群绵羊般的白云从青蓝蓝的天上飞奔而过,投下一团团稍纵即逝的暗影,时断时续地笼罩着苍白的河滩和无可奈何的河水。女人们脸上都出现一种荒凉的表情,好象寸草不生的盐碱地。

5.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的光。泛着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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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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