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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的宗教意识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本站小编

众所周知,卡夫卡的作品很不好理解,作品中往往使用大量的象征、隐喻等手法,这使得作品具有模糊性与多义性的特征。不同的研究者往往从不同角度对其作品进行阐述。以布罗德为的研究者将其作品看成是宗教寓意、宗教教义的阐释,认为只有从宗教的角度来解读,才能较确如其分的合乎他的作品的神秘性,才能做出较合理的、具体的阐释。卡发卡的宗教意识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慢慢接受的过程。卡夫卡以写作为精神救赎之路,默默传达着他的宗教信仰。

众所周知,卡夫卡的作品很不好理解,作品中往往使用大量的象征、隐喻等手法,这使得作品具有模糊性与多义性的特征。不同的研究者往往从不同角度对其作品进行阐述。以布罗德为的研究者将其作品看成是宗教寓意、宗教教义的阐释,认为只有从宗教的角度来解读,才能较确如其分的合乎他的作品的神秘性,才能做出较合理的、具体的阐释。卡发卡的宗教意识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慢慢接受的过程。卡夫卡以写作为精神救赎之路,默默传达着他的宗教信仰。
论文关键词:卡夫卡,宗教意识,信仰

“卡夫卡的全部艺术在于使读者不得一读再读。它的结局,甚或没有结局,都容许有种种解释,这些解释都是含而不露的,为了显得确有其事,便要求按照新的关点再读一遍……但是,如果想把卡夫卡的作品解说的详详细细,一丝不差,那就错了……没有什么比一件象征艺术作品更难以理解的了。一个象征始终超越利用这个象征的艺术品,并使它实际上表现得比它存心要说得更多。所以,只要不打破砂锅问到底,并不存心研究它的潜在意义,而是不怀先入之见,让作品来影响自己,那我们就能最可靠地理解它了。特别是读卡夫卡,最好还是顺应他的笔路,从外部现象来掌握戏剧,从形式来掌握小说。”[1]103

这段话较好地诠释了卡夫卡的写作特点和他的小说的独特魅力。确实,卡夫卡的作品中大量运用了象征、隐喻手法,这使它们显得晦涩难懂,具有模糊性与多义性的特征。因此,他的作品也就具有了多种解读的可能性,谁都不敢声称对其作出了精确的解读,卡夫卡说过:“活着的作家同他们的书有一种活的关系。他们本身的存在就是捍卫它们,或者反对它们的斗争。一本书真正独立的生命要在作者死后才开始……”[2]326卡夫卡已死,没有人能为他的作品做出正确的注解,即使他本人尚在,也未必全部理解自己的作品。正因为如此,后人对他的作品进行了丰富多彩的解读(无论正确与否),使那些本该销毁的作品具有了鲜活的、独立的、永恒的生命。美国当代女作家乔伊斯·欧茨认为:“对许多读者来说,卡夫卡还是一个永恒的谜??要‘解开’这个谜就意味着‘解开’人生的真谛。”

国内外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卡夫卡进行研究,如社会学角度、心理学角度、存在主义哲学角度、“新批评'角度、比较文学角度等,但总体上说来主要从以下两种角度解读:1、以马克斯·布罗德为代表的一些人把卡夫卡的作品看作是宗教式的神谕,他们以犹太民族主义的宗教观点来解释卡夫卡的作品,将他的作品视为宗教寓意、宗教教义的阐释。“尼古拉斯.默里认为卡夫卡的作品是以宗教,尤其是犹太教意识为基础的, 在其他任何维度上对卡夫卡的作品进行分析都没有意义。”[3]912、埃德蒙德·胡塞尔、让·保罗·萨特、阿尔贝·加缪等无神论者将之看作存在主义作家的鼻祖,有人认为他的小说是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揭露与反思,正如卡夫卡本人所说说一切障碍都在粉碎他,林和生用“存在性不安”[4]36来概括这种现象,即对生活环境的恐惧、对原罪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对在最大事物也对最小事物的恐惧”。 [2]321

埃德温.谬尔说:“宗教是卡夫卡的全部世界,或者说卡夫卡是以宗教的眼光来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1]156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解说卡夫卡的作品未尝不可,然而,似乎只有从宗教的角度来解说信仰,才能较确如其分的合乎他的作品的神秘性,才能做出较合理的、具体的阐释。

卡夫卡是犹太人,犹太民族遗产是卡夫卡的基础,这个遗产中当然少不了犹太民族的精神支柱犹太教的影响。卡夫卡对宗教的态度经历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过程。他小时候接受的教育尽是些非犹太教的东西,对宗教并不怎么感兴趣,他通过父亲接触到的犹太教充满了刻板空洞的教条和流于形式的仪式。如在《致父亲的信》中,他说:“就我所见,那的确是一种空空洞洞的东西,是一种娱乐,连娱乐都谈不上。一年里头,您有四天到教堂里去,您在那里不是个虔诚的犹太教信徒,到更像是一个漫不经心的局外人,您耐心地念完祈祷文,把这当做是一种履行仪式。”[5]65卡夫卡在教堂时总感到百无聊赖,忍着哈欠,打着盹来消磨漫长的时间。他们家里仅有的宗教 仪式是“逾越节头夜的祈祷活动,这一仪式日益成为一种嘻嘻哈哈的戏剧性事件。”[5]66卡夫卡认为即使他们家里尚有足够的犹太教精神,但要将它传给孩子,就显得太少了,而且在他父亲传递的过程中,那点仅有的犹太精神也渐渐枯萎了。因此,童年时的卡夫卡所受的宗教信仰的因素是微乎其微的。中学时的卡夫卡对宗教充满了拒斥的态度,对宗教的拒绝愈来愈强烈。他经常与班里出身正统犹太教家庭的同学(如贝格曼)“以一种内省的或者模仿他的犹太教法典的方式争论着上帝及其存在的可能性。”[5]67他对宗教态度的转折发生在一九一0年到一九一一年,在此期间,他通过一个犹太人剧团初次接触到了东方犹太教。卡夫卡经常去观看他们的演出,并与演员洛维结为好朋友。洛维来自东欧的波兰,东欧,是犹太教神秘主义盛行的地区,而神秘主义流派不为布拉格正统犹太教派所接受。因此,卡夫卡接触到的是一种被视为异端的犹太教神秘主义。此后,卡夫卡便开始阅读犹太史和犹太文学史,并学习希伯来语。他还满腔热情地参加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开始关注巴勒斯坦。“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三年间,卡夫卡一再打算去巴勒斯坦旅行一次”“在他生命的最后半年里,他还去上柏林‘犹太人大学’”。[5]1211922年初,一次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他写了一段日记,其中的话语意味深长:“我现在从迦南浪游出来已是四十岁了,看来我是作为外国人归来的??迦南必然是我自己仅剩的希望之乡。[6]450可见,犹太教的宗教精神已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根植于卡夫卡的内心深处。虽然,卡夫卡的小说里没出现”犹太人”这个词;虽然,他曾因为犹太人处处受歧视、排挤而厌恶过自己犹太人的身份;虽然他曾写道:有时我真想把正是作为犹太人的这些人(包括我在内)全部塞到衣柜的抽屉里去,等一会儿,然后把抽屉拉开一点,看看他们是不是都窒息了,假如没有,就把抽屉再推进去,如此反复,直至终了。[2]266然而,这只是一种对犹太人深重苦难的哀叹,一种无法改变现状的无奈,体现着卡夫卡对犹太民族的关注与热爱。他的身上始终打着犹太人的烙印,潜意识里还是热爱着犹太人的身份,热爱着犹太人的品质、精神遗产、同情着犹太人的苦难历程。他身上最清晰的烙印便是犹太人的精神遗产——犹太教。而他的宗教的意识明显的体现在了《判决》《审判》《城堡》《在流放地》等作品中,正如他自己所说“每个人都已自己的方式离开地狱,我是通过写作”, [2]230写作成为他通向信仰殿堂的光辉之路,是他的精神救赎之路。

“犹太人信仰上帝是和信赖家庭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并不等于祖先崇拜,不过二者的联系有时确实联系不清:将上帝奉为父亲往往蜕变为将父亲奉为上帝。”[7]16上帝是虚幻不可见的,而现实中的父亲却具体可见。父亲高大形象的一再强化,便使父亲具有了同上帝一样可敬的地位,并一定程度上等同于上帝。卡夫卡的很多小说中就赋予了“父亲”全知全能的地位,其形象是严厉的、强大的,如同上帝审判有罪的人类一样审判者“有罪”的“儿子”。如卡夫卡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变形记》,“儿子”格里高尔所犯的“罪”是变成了大甲虫,他将因此而失去赖以养家的工作,他的整个家庭将因此而受到损失。所以,他父亲就扮演了上帝的角色,父亲对此非常生气,不愿让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走出房间,不管格里高尔怎样谦恭的请求,父亲只是一个劲儿躲着脚,“无情地驱赶并发出嘘嘘声,简直像个狂人。”[6]122格里高尔像罪人一样被囚禁在屋子里,不得外出,即使母亲想去看他,也被父亲劝阻,甚至被父亲用苹果砸,有一只苹果咋进了身体里,差点丧命。最终,格里高尔在黑暗的屋子里孤独的死去。那只砸进格里高尔身体中的苹果好像在提醒人们,正是因为亚当、夏娃偷吃了智慧之果——苹果,才被上帝逐出伊甸园。格里高尔因为变成了甲虫而被父亲逐出了家庭,逐出了人世。短篇《判决》中的父亲形象更具象征意味。《判决》的题词是“献给菲利斯·鲍小姐的故事”,菲利斯·鲍小姐是卡夫卡的未婚妻,这篇小说是写于他与她接触婚约之后信仰,他们是在一个旅馆的一个房间里解除婚约的,卡夫卡说把这件事说成是“旅馆里的审判”。小说主人公格奥尔格·本德曼对父亲非常尊敬,细心照料年迈的父亲。然而,当他告诉他同女友订婚时,父亲变得很生气,说出很难听的话,诸如“她这样地撩起了裙子,你就和她接近,就这样你毫无妨碍地在她身上得到了满足,你可耻的糟蹋了我们对你母亲的怀念,你出卖了朋友,你把你父亲按倒在床上,不叫他动弹。”[6]44他还扬言要将她从格奥尔格的身边赶走。最后他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判他投河淹死。卡夫卡的这篇小说可能是运用了《圣经》中亚当、夏娃的原型故事,亚当因为夏娃的鼓动而犯了罪,被逐出伊甸园。格奥尔格也因为女人而被父亲判罪,被赶出了房间,最终离开了人世。更有意味的是小说的结尾部分。格奥尔格被判决后,他急忙冲下楼梯,撞上了正在上楼的女佣人,女佣人喊了一句“我主耶稣”,女佣的这句话,意味深长。在格奥尔格跳河之前,他说“亲爱的父母亲,我可一直是爱着你们的。”[6]47在此,卡夫卡想要说明的是:虽然人类因为罪而被上帝惩罚,但人类一直对上帝怀有这忠诚的爱和信仰,渴望着救赎,期冀回归到伊甸园。

中篇《审判》也具有浓郁的宗教气氛。主人公约瑟夫·K一点坏事都没做,却在一个清晨被捕了,并被判处死刑。看似一个很荒诞的故事,然而从犹太教的“原罪”观念来看,就显得合情合理了。卡夫卡说过“我们生活在深重的罪的状态,但不是实在的罪”,“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这种毫无根据的负罪感更牢固地粘附在我的灵魂里,正因为它没有真实的理由,所以不管悔恨也好,还是弥补也好,都无法消除这种负罪感。”[8]98这便是对《审判》的最好的解读。无论主人公怎样努力摆脱莫须有的罪名,他都难逃被审判的命运。

卡夫卡说“有信仰的人无法给信仰下定义,没有信仰的人下的定义则笼罩着被嫌弃的影子。因此,信徒不能说,非信徒不应该说。先知一向只说信仰的支撑点,从来不说信仰本身。”[8]188卡夫卡以写作为支撑点,无言的诉说着他的信仰。

参考文献
[1]叶廷芳编.论卡夫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卡夫卡书信日记选[M].叶廷芳.黎奇.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年.
[3][英]尼古拉斯·默里.卡夫卡[M].郑海娟.译.北京: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2006.
[4]林和生.地狱里的温柔-卡夫卡[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5][德]瓦根巴赫.卡夫卡[M].韩瑞祥.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
[6]卡夫卡.卡夫卡全集[M]:第6卷.叶廷芳.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7]查姆·伯特曼.犹太人[M].冯伟.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
[8][捷]古斯塔夫·雅努施.卡夫卡对我说[M].赵登荣.译.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1.

来源: 人文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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