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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与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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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三毛
我没有参加联考进入大学,是两三篇印成铅字的文章加上两幅画,一封陈情书信请求进入当年的文化学院做选读生的。大学时代,回忆起来,是除了狂热读书之外,又同时投入恋爱中

文|三毛
 

我没有参加联考进入大学,是两三篇印成铅字的文章加上两幅画,一封陈情书信请求进入当年的文化学院做选读生的。

大学时代,回忆起来,是除了狂热读书之外,又同时投入恋爱中去的两种唯二情景。那个年纪,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如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亦是期待付出和追寻。同学之间,是虚荣的,深觉本身知识的浅薄与欠缺,这使我们产生自卑,彼此比来比去,比的不是容貌和衣着,比不停的是谈吐和思想。

要是有个同学看了一本自己尚没有发现的好书在班上说来出来,起码当时好强的我,必然急着去找一找,细心地阅读体会,下星期夜谈时立即给他好看。这真是虚荣,而也因为这份激励和你死我活的争美,读书成了一生的习惯,但却不再为着虚荣的理由了。

恋爱嘛,那也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然是要开的,没有任何理由躲开这自然的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

其实,我从小便非常喜欢幻想,小说看多了,生活中少数接触的几个异性,便成了少年情怀中白马王子的替身,他们或是我的老师,或是邻家那个老穿淡蓝衬衫的大学生,或是詹姆斯·迪恩——影片《伊甸园之东》的男主角,或是贾宝玉,或是林冲,或是堂哥的一位同学……年龄不同,角色互异。这种种想象出来的倾慕使得平淡的生活曲折而复杂,在当时,是一种精神上的维他命,安全而又不可或缺。

大二的那一年刚开始,我拿了一百九十元台币的稿费,舍不得藏私,拿出来请全班同学在校园外的小食店中吃中饭,菜还没有上来,门口进来了一个旁系的同学,恰好他认识我们班上的一个,双方打了招呼,我们请他一起来吃饭,就在他拉着椅子坐下来的那一霎间,我的心里有声音在说:“噢,你来了。”

那种灯火阑珊处的蓦一回首,至今想来仍是感动的。这件事情不来则已,一来便立即粉身碎骨,当年不顾一切的爱恋和燃烧,是一个年轻生命中极为必须的经验和明证,证明了一刹永恒的真实存在与价值。

奇怪的是,学业并没有因为生命的关注不同而退步。我一直跟着这位男朋友——如同亲人般的男同学,到大学三年级。随着时日的相处,恋爱并不是小说中形容的空洞和不真实,许多观念的改变、生活的日渐踏实、对文学热烈的爱、对生命的尊重、未来的信心、自我肯定、自我期许……都来自这一份爱情中由于对方高于我太多的思想而给予的潜移默化。

结果仍是分手了,知道双方都太年轻,现实生活中没有立即的形式可以使这份至情得到成全。

离开台湾的我,在一年后,与这位朋友淡了音讯。那是自然,是造化,也是最合情合理的一种结束,不能幼稚地视为是双方的变心便作为一切分离的解释。

相聚时的一切悲欢,付出得真真诚诚,而分别的事实又来得自自然然,没有任何一方在这份肯定的至情中强求以结合为终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认知与胸襟,其中没有遗憾,有的是极为明确的面对事实的成长。

回想起来,在那样的年纪里,这种对待感情的态度,仍是可贵的,虽然我也同时付出过血泪和反省。

那一场恋爱,若一定要用成败来论断的话,它是成功的,其中许多真理;书本中不得不着的“直接真理”,使我日后的人生受益极多。

责任编辑: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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