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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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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丽萍
几天前,去一家服装店转了转,小姑娘友好地招呼:姐,好久不见了。我笑了笑,说是的,好久没来了。曾经执意地喜欢哥弟这个品牌,买过好些衣服,忽然不喜欢了,很长时间没去。有时候

文|潘丽萍
 

几天前,去一家服装店转了转,小姑娘友好地招呼:姐,好久不见了。我笑了笑,说是的,好久没来了。

曾经执意地喜欢哥弟这个品牌,买过好些衣服,忽然不喜欢了,很长时间没去。有时候,店家发来信息,提醒有新款。但是不去,不喜欢就不喜欢了,也许是他们的风格变了,或者是我的口味变了。

倒是经常惦记一家棉麻店,有事无事常去看看。城里有数不清的店,最喜欢的就那么几家,虽然平时爱闲逛,一家家逛过去,也不买什么,最后掏钱包的往往是这几家。

也喜欢过一家工厂店,做的都是尾单,很讨巧的款。王姐又是热心肠,微信朋友圈里一发,熬不住的心动,急冲冲地开车过去,简直像淘了宝似的,小姐妹们每次都捧一堆回来。王姐会送条丝巾,五彩缤纷的在颈间飘扬。

大概是隔了一些时日了,再去,像久别的亲人一般,王姐会给一个热烈的拥抱,把所有我们喜欢的款,甚至客户刚下的订单拿过来,喜孜孜的样子,好似一个久违的老朋友。

喜欢了她的服装,也喜欢上了她。也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好朋友只是原来几个,也不想再与人往来,一是怕麻烦,二是怕一大堆人在一起,空虚的热闹——与人交往免不了将就和容忍,如今连这点将就和容忍也是不肯了的。

越来越不喜欢热闹了,也不愿意在酒桌上浪费时间。人家请你喝酒,除了相熟的故友,一般懒得去。一位认识十多年的朋友,因为工作关系,以前一起喝过酒,还不醉不休的,突然间遇到了,啊哈,好久不见。然后一次请酒,叫了我,我犹豫了一阵子,想想还是去了,酒是不喝的,一大桌子坐着,全然没有当初闹热的景致。

与不相干的人坐在一起,喝酒是没有快意的,尤其是与所谓的领导或者客户在一起,脸上陪着笑,心里打着小九九,除非喝出个醉意来,气氛是高潮了,但要小心的是,你的面目可曾全非。

朋友之间,喝酒还是喝茶,都好。春风微醺的晚上,约三五知已坐在临窗的咖啡馆,煮一壶水果茶,来一盘瓜子,轻松随意,嗑的是家常琐事,天南海北的胡侃,也觉得不是浪费。曾经跟朋友去玩,一大帮人坐着,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们兴高采烈,神采飞扬,我呆坐一隅,想,怎么有许多说不完的废话?!

喜欢之心,随境而生,最好的境界是不委屈自己。为什么知己没有几个?为什么要化钱购置自己心仪的东西?如今的女人想得通,来世上走一遭,不能委屈自己,自己喜欢的才是要紧。

对所爱之人和心爱之物,只有喜欢了,才是值得的;若是不喜欢,说一句话都是多余的,应酬更是不必要的了。

拥有一颗喜欢之心,其实也很简单,不求太贵太好,只是喜欢。一个民国荷花盘,一件真丝旗袍,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段风花雪月的爱情,统统是令人喜欢的事。就像现在的午后,我敲着电脑,喝一杯卡布基诺,写一个喜欢的故事,一个下午的光阴悠地过去了。

责任编辑: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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