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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州歌 赏析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浅见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营州歌

唐代: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

注释

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城下(xià):郊野。

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钟,酒器。

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参考资料:

1、孙钦善,武青山,陈铁民,何双生.高适岑参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08月第1版:第16页2、罗贯中原著 王福改写.唐诗三百首 彩图注音版:吉林摄影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第137页3、何诚斌编.古诗精选: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31页

鉴赏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高适:我的人生开了挂,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提起高适我们都知道他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上学的时候都背过他的诗。《别董大》诗中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更是让人过目不忘。

盛唐诗人李白、王之涣等人因处于盛世,诗风大气开明,经常是游览各处名胜,且每到一处便题诗一处,例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颇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之意。但是高适与同时期诗人不同,既不歌咏大唐盛世,也不题诗名楼秀峰,反倒常写边塞的困苦。为什么呢?从他的人生经历中就可以看出原因。

高适年轻时期一直居住在宋城(今河南商丘),曾游历关中、燕赵及荆楚之地。期间还曾进入过当地节度使幕府当谋士,后返回宋地务农。天宝八年(749年),为睢阳(记住这个地方)太守张九皋所荐举,任封丘尉一职。在任期间多次送病员至边塞地区。其著名的边塞诗人身份就是开始于这个时候。

后辞官前往长安居住,结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并任职于军中,从此开始迎来大运。但此时的高适已经49岁了。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高适随同哥舒翰防守潼关。潼关被破之后高适趁乱逃离并追寻唐玄宗至成都。由于此时正是朝廷急于用人之际,高适在两年内连升数级,擢升为谏议大夫。同年十一月,永王璘谋反。十二月,以高适为淮南节度使,讨伐永王璘。

值得一提的是,期间睢阳被围,高适因讨伐永王只得强忍悲愤掉头南进,待永王叛乱被平息后紧急救援睢阳。但是为时已晚,睢阳面对二十万大军的包围坚持奋战一年多,以付出城内八万军民性命的代价下歼灭叛军十二万之后还是被叛军攻陷。高适虽然是渤海蓨(今河北沧州)人,但是常年居住在宋地,最初就是依靠睢阳太守的举荐才出仕的。所以睢阳就算是的家乡了,这次睢阳陷落对于高适来说一定冲击很大。我没有查到高适的家人下落,如果当时他们也住在城内恐怕对于高适又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在此之后战争局势迅速改变,朝廷迅速剿灭了这场终结了大唐盛世的巨大叛乱。高适之后历经宦海浮沉,先后任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后升刑部侍郎,转散骑常侍,进封渤海县侯。永泰元年(765年),六十二岁的高适安然结束了他这传奇的医生与世长辞。朝廷为表其功,赠其礼部尚书。

高适一生劳顿,年轻时就曾常年务农,后来从政也是任武职,常年奔波于边塞苦寒之地,因此甚至底层的苦。后来老来得运居然成了镇守一方的节度使,真可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样的人生简直开了挂。

高适与董大,最愁是离别

公元747年唐天宝六年,时任左拾遗兼监察御史的高适骑着军部专员配备的西域大宛马,在睢阳官道上一路狂奔,行人纷纷避让。

他在追逐什么?

如果唐朝有新媒体,高适的行为一定很快就上了头条。作为军旅作家又是边塞诗人,高适实在太出名了。

上一次他出风头是在公元741年,他和两位文坛巨星——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现实主义诗人杜甫,在河南商丘的梁园举办了私人派对、诗歌专场,轰动了唐朝中期的文坛。

三大流派的巨头碰面,唐宋两代绝无仅有。

三人北涉燕赵,南去淮泗,往来齐鲁。畅快交流思想、切磋诗文、登临凭吊、挥毫赋诗。

时光挥霍后,高适迎来了离别:李白南下吴越,追寻古迹,再书灵感;杜甫北上洛阳。

两位大诗人问及高适的选择,后者笑着答:我参军了,随名将哥舒翰出兵西域。

三颗巨星就此分别。

长安有小报记者写了花边专栏,题目叫《高适心中的苦有谁知道》。明明是前方战事紧张,偏偏消息还传到军帐。有人递给高适,高适只是笑笑。

我心中苦?李杜为诗坛双子星,才华世间公认,望尘莫及,岂止我一人被遮盖。唯有苦练剑法,建功立业,方有机会追上。

高适选择了不同于一般诗人的歧路,丈量了自己与梦想的差距,审时度势,果断与文学挥泪而别。

在漫天的飞沙中,他沉下心来计算。自幼家贫,乞讨出生的他,赌不起更输不起。

他吟出了“和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的诗句,微薄的能力改变不了唐朝中叶吏治腐败、藩镇割据的社会现实,某种意义上他在与理想主义话别。

十五场大小战役,高适披荆斩棘,唐朝边塞诗人斜杠青年还能带兵打仗,对手吐蕃人人侧目。

这段历史也蛮搞笑的,白天双方对骂、厮杀,晚上高层都在读诗。唐朝诗文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回程的路上,高适从左骁卫兵曹火线升职。

高适心中依然是空落落的。他的名望始终比不上李杜。

公元747年,是人生的第二次离别。

他又要送走一位友人,唐朝著名琴师董庭兰。

董者出身音乐世家,众兄弟中排名第一,也称董大。

擅七弦琴,是当时古乐派的代表。唐朝诗歌以音韵合辙,通诗歌者多通音律,一时为社会精英阶层流行。

皇室喜欢胡乐,而高适偏重古典音乐,与董先生交好。董先生一直要走,为了高适已经在淮南一再停留。到了深秋,无论如何要走了,留下一封信,还赠高适官钱,飘然而去。

高适早晨醒来,知悉消息,还是内疚,骑马追到睢阳界。

在驿站的门口,终于赶上了董先生。

高适深深作揖,先生,这就要走了?

董庭兰席地而坐,你我终有一别,在下为高御史再奏一曲。

高适一听,这首却是胡乐,正是西北各军流传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高适流泪了,人生的春风,何时渡我?

董庭兰最终还是走了,身影消失在淮水南岸。

太阳西下,最后一丝辉光消失在水平线。北风吹起,群雁鸣叫着南飞。

秋冬之际,天气易变,转眼下雪了。

部下递上大氅,高适披在身上,风卷战袍,猎猎有声。手握在剑柄上,高适才感受到安全感。

故人笑比中庭树,一日秋风一日疏。

高适已经送走太多人。今天,又一个朋友离开了他。

鬓角已有白发,哥舒翰将军应该也上年岁了,将军百战死,我的路又在何方。

正要离去,他有了灵感,高喊着,董大,我再送你一程: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黄云遮蔽太阳,太阳光虽强烈,也不能维持许久。

雁鸣声声,漫天飞雪,雁群南飞,我只能孤单北望。

我的知己已失,下一个友人在哪里?

在这里,在那里,在全天下。

高适和董庭兰逐渐变成了天地间的一个小黑点,湮没于历史中。

痛苦的离别之意,让“天下谁人不识君”这句话获得永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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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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