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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长恨歌 文学赏析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信难求

《长恨歌》关于李、杨情事的叙述描写,虽依据一定的史实,但也采撷了一些民间传说,更融注了作者的艺术想象和创造。上述本事和有关背景,可以作为阅读、理解、分析作品时的参考,但不足以作为绳墨来衡定诗中的一些描写是否符合史实。

《长恨歌》主旨补证及艺术论析

一、此诗本事及写作缘起

唐玄宗李隆基与贵妃杨玉环之间的爱情悲剧,因与安史之乱紧相联系,有着相当严肃的政治色彩,而其情事本身之离奇曲折,又极富传奇色彩,因而备受历代文士的关注。自唐至清,出现了不少以此为题材的文学作品,著名者如杜牧的《华清宫》三首、李商隐的《马嵬》、苏轼的《荔枝叹》、白朴的《唐明皇秋夜梧桐雨》、洪昇的《长生殿》等。白居易的《长恨歌》作为其中翘楚,不惟写作年代最早,而且名声也最为响亮。

杨玉环是蜀州司户杨玄瑛的女儿,随叔父杨玄琰入长安,及笄,嫁与唐玄宗第十四个儿子寿王李瑁为妃。后为李隆基看中。李欲将杨占为己有,又碍于名分,于是,让她出宫做女道士,尔后再迎归宫中,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李隆基早先励精图治,晚年逐渐松弛。得杨玉环后,更是沉湎酒色,荒废朝政。杨玉环则不仅自己得宠专房,身封贵妃,“声焰震天下”,而且满门亲族也跟着沾光,堂兄杨国忠位居宰相,杨锯官鸿胪卿,杨铸官侍御史,大姐封韩国夫人,三姐封虢国夫人,八姐封秦国夫人。如《长恨歌》所说是“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天宝后期,朝廷内部本已矛盾重重,李隆基对杨家的偏幸,更促进了一些矛盾的激化。天宝十四载,手握重兵的范阳等三镇节度使安禄山打着讨伐杨氏、以清君侧的幌子,发动了叛乱,兵临长安。李隆基在杨国忠等人的挟持下,携杨玉环仓皇出奔,西行四川。至陕西马嵬驿,李隆基原先的亲信、右龙武将军陈玄礼带领扈从禁军发难,要求诛杀杨氏兄妹以谢天下。迫于情势,李隆基只得如请,“命高力士缢贵妃于佛堂前梨树下”。

宪宗元和元年,白居易应考“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取入第四等,被任命为位于长安西南的周至县县尉。这年冬天,他与友人陈鸿、王质夫一起到马嵬驿附近的游仙寺暇游,谈及李、杨之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离奇特出之事,如没有大手笔为它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埋没消失。于是他对白居易说:“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在王质夫的提议下,白居易写下了此诗。而陈鸿则同时写下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应该注意的是,《长恨歌》关于李、杨情事的叙述描写,虽依据一定的史实,但也采撷了一些民间传说,更融注了作者的艺术想象和创造。上述本事和有关背景,可以作为阅读、理解、分析作品时的参考,但不足以作为绳墨来衡定诗中的一些描写是否符合史实。

二、本诗主旨及其补充论证

《长恨歌》的主旨是什么?历来聚讼纷纭。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意见。

(一)讽喻说 认为此诗是借李、杨之情事,暴露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讽刺李隆基贪色误国,以致引发“安史之乱”。告诫最高统治者应引以为戒,免蹈覆辙。至于诗歌后半部分对绵绵长恨的描绘,也不是对李、杨表示同情,更不是歌颂,而是通过李隆基晚年失去一切的狼狈景象,隐曲地讽刺他荒淫误国而终于苦果自尝。

(二)爱情说 认为此诗的前半部分中,对李、杨荒淫无度、废弃国事诚然有所讽刺和不满,但这不是主旨。全诗以大部分篇幅描写了两人的离奇遭遇,歌颂了他们之间的爱情。论者还认为,诗中所写的李、杨爱情,实际上已超越了历史事实而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作者通过这一爱情悲剧,歌颂了人们对爱情的坚贞和专一,反映出人们对美满爱情的追求和向往。尽管李、杨身为帝王贵妃,但他们的这种爱情与人民的生活、与人民的感情是一致的。

(三)双重主题说 认为这首诗一方面对李、杨荒淫无度、招致祸乱作了明显讽刺,另一方面对两人的爱情悲剧及彼此之间的诚笃相思赋予了深切同情,而且更偏重于后者。整首诗,自始至终贯穿着两重性,贯穿着李、杨身兼爱情悲剧的制造者与承担者之间的冲突。冲突的体现主要是两个人物本身,而冲突的必然结果则是人物的长恨。

三种说法中,我们认为“双重主题说”较为客观中肯,符合作品实际。此就三个方面略作补充和阐述。

首先,分析《长恨歌》的主题思想,必须注意这是一首叙事诗,叙述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李、杨早先的逸乐和后来的长恨,都是这个故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这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早先的逸乐是导致后来贵妃丧生、彼此长恨的原因,而长恨则是李、杨荒淫误国,终于殃及自身的必然结果。所以,任意突出或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将损害故事的完整性,将割断前后情节的内在逻辑和因果联系而使这一故事失去它本有的特殊意义,其评论当然也就难以符合作品实际和作者的原意。

其次,正如往昔论者所云,作为悲剧的两个主人公,李、杨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俩的荒淫逸乐引发了安史之乱,从这一角度来说,他们也是悲剧的制造者;另一方面,安史之乱的发生使他们死生异处,相见无期,自食其果,因而又是这一悲剧的承受者。但是,在此必须予以指出及强调的是:这出宫廷爱情悲剧,经过了作者审美化的艺术处理;李、杨的双重身份,是作者为揭示、感叹他们“自作自受”而刻意安排的,自有其特殊的用意。从作品本身的许多描写及其所包含或流露的感情倾向来看,李、杨双重身份的比重,在作者心里并非对等平衡,而是前者为次,后者为主;前者为轻,后者为重。评论《长恨歌》的主旨,在认可“双重主题”、“双重身份”的基础上,必须进而顾及这一点,因为它是我们分析、理解作者对这一悲剧的是非态度和感情倾向的必要前提。

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必须注意作者对这一悲剧的是非态度和感情倾向。《长恨歌》是一首叙事诗,但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在叙述李、杨爱情始末的过程中,作者融进了自己的感情,并通过感情的媒介,表现了他对这一悲剧的是非评判。对李、杨之耽乐误国,作者显然是意在批评而语含嘲讽的,这从“汉皇重色思倾国”,“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等语句中可明显看出。然而,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和悲剧的发生,作者对李、杨的态度也由批评讽刺转向怜悯同情。

这从“君王掩面救不得”,“宛转蛾眉马前死”,“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到此踌躇不能去”,“不见玉颜空死处”,“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等大量饱含深情的描述中,可以获得非常明显而强烈的感受。诚然,作为悲剧的承受者,作者对李、杨深抱同情;作为悲剧的制造者,作者对李、杨又有所谴责。

但是,作者的谴责自有其立足点,那就是李、杨的任意纵情,不仅贻误国事、危害社稷,也给他们自身带来了巨大的不幸,自食苦果,而并非为了揭露批判统治者的荒淫腐朽(尽管诗歌在客观上有此认识作用)。否则,作者何必花费那么多的笔墨着意铺写渲染李、杨两人的绵绵长恨?即使按“讽喻说”论者的说法,这是“通过李隆基晚年失去一切的狼狈景象,隐曲地讽刺”,那么,至少第四部分的整段描写就大可不必;而作者亦无须在字里行间倾注如此明显而又深切的同情了。

白居易主要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22]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

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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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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