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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白居易 文学赏析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信难求

《花非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写的一首杂言古诗。此诗表达对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的感慨,表现出一种对于生活中存在过、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与物的追念、惋惜之情。全诗由一连串的比喻构成,描述隐晦而又真实,朦胧中又有节律整饬与错综之美,是情诗的一首佳作。后人曾谱为曲子,广为流传。

花非花

唐代:白居易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

去似朝云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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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三百首,人生,感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像花而不是花,似雾而不是雾。

半夜时到来,天明时离去。

来时仿佛美好的春梦能有多少时间呢?

离去时又像清晨的云彩散去无处寻觅。

注释

花非花:《花非花》之成为词牌始于此诗。

来如:来时。

几多时:没有多少时间。

去似:去了以后,如早晨飘散的云彩,无处寻觅。

朝(zhāo)云:此借用楚襄王梦巫山神女之典故。

赏析

《花非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写的一首杂言古诗。此诗表达对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的感慨,表现出一种对于生活中存在过、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与物的追念、惋惜之情。全诗由一连串的比喻构成,描述隐晦而又真实,朦胧中又有节律整饬与错综之美,是情诗的一首佳作。后人曾谱为曲子,广为流传。

首二句“花非花,雾非雾”,先就给人一种捉摸不定的感觉。“非花”、“非雾”均系否定,却包含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似花、似雾。因此可以说,这是两个灵巧的比喻。苏东坡似从这里获得一丝灵感,写出了“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水龙吟》)的名句。苏词所咏为杨花柳絮,而白诗所咏何物未尝显言。但是,从“夜半来,天明去”的叙写,可知这里取喻于花与雾,在于比方所咏之物的短暂易逝,难持长久。

单看“夜半来,天明去”,颇使读者疑心是在说梦。但从下句“来如春梦”四字,可见又不然了。“梦”原来也是一比。这里“来”、“去”二字,在音情上有承上启下作用,由此生发出两个新鲜比喻。“夜半来”者春梦也,春梦虽美却短暂,于是引出一问:“来如春梦几多时?”“天明”见者朝霞也,云霞虽美却易幻灭,于是引出一叹:“去似朝云无觅处”。

诗由一连串比喻构成,这叫博喻。它们环环紧扣,行云流水,自然成文。反复以鲜明的形象突出一个未曾说明的喻意。诗词中善用博喻者不乏其例,如《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之“南箕北有斗,牵牛不负轭”,贺铸《青玉案》的“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但这些博喻都不过是诗词中一个组成部分,象此诗通篇用博喻构成则甚罕见。再者,前一例用南箕、北斗、牵牛等星象作比,喻在“嘘名复何益”;后一例用烟草、风絮、梅雨等景象作比,喻在“借问闲悉都几许”,其喻本(被喻之物)都是明确的。而此诗只见喻体(用作比喻之物)而不知喻本,就象一个耐人寻思的谜。从而诗的意境也就蒙上一层“朦胧”的色彩了。

虽然此诗未曾说明喻义,但是它被作者编在集中“感伤”之部,同部还有情调接近的作品。一是《真娘墓》,诗中写道:“霜摧桃李风折莲,真娘死时犹少年。脂肤荑手不坚固,世间尤物难留连。难留连,易销歇,塞北花,江南雪。”另一是《简简吟》,诗中写到:“二月繁霜杀桃花,明年欲嫁今年死”,“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二诗均为悼亡之作,它们末句的比喻,尤其是那“易销歇”的“塞北花”和“易散”的“彩云”,与此诗末二句的比喻几乎一模一样,连音情都逼肖的,它们都同样表现出一种对于生活中存在过、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与物的追念、惋惜之情。而《花非花》一诗在集中紧编在《简简吟》之后,更告诉读者关于此诗归趣的一个消息。此诗大约与《简简吟》同时为同一目的所作吧。

此诗运用三字句与七字句轮换的形式(这是当时民间歌谣三三七句式的活用),兼有节律整饬与错综之美,极似后来的小令。所以后人竟采此诗句法为词调,而以“花非花”为调名。词对五七言诗在内容上的一大转关,就在于更倾向于人的内在心境的表现。在这点上,此诗也与词相近。这种“诗似小词”的现象,出现在唐代较早从事词体创作的诗人白居易笔下,原是很自然的。

白居易主要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22]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

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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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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