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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书沈通明事》原文及译文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长弓

淮安沈通明,尝为前明总兵官。任侠轻财,士大夫皆称之。顺治二年,先是有巡抚田仰者,素习通明之为人,加礼遇焉;至是见明将亡,遂属其家通明,而身自浮海去。通明匿仰妻子他所。

原文:淮安沈通明,尝为前明总兵官。任侠轻财,士大夫皆称之。顺治二年,先是有巡抚田仰者,素习通明之为人,加礼遇焉;至是见明将亡,遂属其家通明,而身自浮海去。通明匿仰妻子他所。

译文:淮安的沈通明,曾经做过前明朝的总兵官。他行侠仗义,重义轻财,士大夫都称道他。顺治二年,先前有个巡抚叫田仰的人,一向知道沈通明的为人,很是礼待他;等看到明朝大势已去即将灭亡,于是就把家人托付给沈通明,而自己浮海远去。沈藏通明匿田仰的妻子和孩子到其他地方。

原文:会清军渡淮,购仰妻子急,踪迹至通明家。是时通明杜门久矣。捕者围其居,通明走入寝门,饮酒数斗,裂束帛缚其爱妾,负之背,牵骑手弓矢以出,大呼曰:“若辈亦知沈将军耶!”遂注矢拟捕者,皆逡巡引却。通明疾驰,与爱妾俱得脱。赁居苏州,变姓名,卖卜以自活。未几爱妾死,意不自聊,祝发为浮屠。已,复弃浮屠服,北访故人于邓州。

译文:恰逢清军渡淮河,紧急悬赏捉拿田仰的妻子儿女,追踪觅迹直到沈通明家。当时沈通明已经不出门很长时间了。围捕的人包围了沈通明的住所,沈通明来到卧室,饮酒几碗,撕裂束帛缚上他的爱妾,背在背上,持上骑手的弓箭出门,大叫道:“你们也知道沈将军吗!”于是上箭对准围捕的人,围捕的人都左右躲闪后腿。沈通明迅速地跑开,和他的爱妾斗得以脱险。租赁房屋定居到苏州,改变姓名,以卖卜糊口。不久爱妾死了,很是无聊,削发为和尚。后来,又脱去僧服,去北方邓州拜访老朋友。

原文:通明故魁垒丈夫也,美须髯,以饮酒自豪。每醉辄歌呼邓州市上,一市皆以为狂。彭公子篯,其州人也,素有声望于江淮间,方罢巡抚家居,独闻而异之。侦得通明所在,徒步往与之语,通明默不应。已询知为彭巡抚,乃大喜吐实。公捉其手曰:“君状貌稍畀,必将有物色之者,非我其孰为鲁朱家耶?”引与俱归,日夜与通明纵酒甚欢。居久之,遇赦始得出。

译文:沈通明,是个身材高大的大丈夫,有漂亮的胡须,把饮酒作为豪爽的事情。每次喝醉之后就在邓州的街市上大呼小叫,全街上得人都认为他是个狂人。彭公子篯,邓州人,向来在江淮间有声望,刚刚不做巡抚待在家里,唯独他(彭子篯)听到这件事而感到惊奇。了解到沈通明的住址,徒步前往和他交谈,沈通明默不作声。等知道是彭巡抚,才非常高兴地如实相告。彭公抓住他的手说:“先生的状貌稍畀,一定有物色的,不是我其谁为鲁朱家呢?”带着沈通明一起回家,日夜与沈通明纵酒,非常高兴。住了很长时间,遇大赦才得以外出。

原文:通明少以勇力闻,尝与贼战,贼射之洞胸,通明即拔矢裂甲裳裹其创,往逐射者,竞杀其人而还,一军皆壮之。今且年八十余,膂力稍衰矣,饮酒犹不减少时,任侠自喜,亦如故也。

译文:沈通明少年以勇力著名,曾经和强盗决斗,强盗用箭射中他的胸部,沈通明即拔箭撕开甲裳裹好他的创口,去追逐开弓的强盗,最后杀了那人才回来,一军将士都钦佩他。如今年已八十多岁,膂力稍衰减了,饮酒还不减少时,任侠自喜,还像过去一样。

原文:夫明季战争之际,四方奇才辈出,如通明之属,率倜傥非常之人,此皆予之所习闻也。其他流落湮没,为余所不及闻而不得载笔以纪者,又不知几何人。然而卒无补于明之亡也,何与?当此之时,或有其人而不用,或用之而不荆至于庙堂秉事之臣,非淫邪朋比即怀禄耽宠之流。当其有事,不独掣若人之肘也,必从而加媒孽焉。及一旦偾决溃裂,束手无策,则概诬天下以乏才。呜呼!其真乏才也耶?

译文:明朝末年正当战争的时候,四方奇才辈出,像沈通明这样的人,全都是倜傥非常之人,这都是我向来所听到的。其他流落淹没,不被我所听到而不能够以纪记载下来的人,又不知多少人。然而最终对明朝的灭亡没有起到补救作用,为什么(什么原因)呢?当这个时候,或有这样的人而不被重用,或任用他们而不能够用尽他们的才能。至于庙堂执事的大臣,不是淫邪朋比就是怀禄耽宠之流。当天下一旦有事,这些奸臣不独掣那些人的肘,一定还要添油加醋,落井下石。等到一旦大势已去,束手无策,就会笼统地诬称天下没有贤能的人才。哎!难道是真的天下没有贤才吗?

汪琬(1624—1691年),字苕文,号钝庵,初号玉遮山樵,晚号尧峰,小字液仙。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初官吏学者、散文家,与侯方域、魏禧,合称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顺治十二年进士,康熙十八年举鸿博,历官编修、户部主事、刑部郎中,有《尧峰诗文钞》、《钝翁前后类稿、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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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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