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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一)原文及译文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长弓

夏四月,黑山贼张燕率其众十余万降,封为列侯。故安赵犊、霍奴等杀幽州刺史、涿郡太守。

原文:夏四月,黑山贼张燕率其众十余万降,封为列侯。故安赵犊、霍奴等杀幽州刺史、涿郡太守。三郡乌丸攻鲜于辅于犷平。秋八月,公征之,斩犊等,乃渡潞河救犷平,乌丸奔走出塞。

译文:夏季四月,黑山贼寇张燕率十多万人投降,被封为列侯。故安人赵犊、霍奴等人杀了幽州刺史和涿郡太守。三郡乌丸族在犷平一带攻打鲜于辅。秋季八月,太祖出兵征讨赵犊等人,将其杀死,于是渡过潞河去救犷平县,乌丸族逃往塞外。

原文:九月,令曰:“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冬十月,公还邺。

译文:九月,太祖下令:“结党营私是古代圣人所痛恨的。听说冀州有一种风俗,即使是父子也各结一帮,互相诽谤。从前,直不移没有哥哥,有人却说他和嫂子私通;第五伯鱼三次娶的都是孤女,却有人说他殴打岳父;王凤独揽大权,谷永却把他比作忠于周王室的申伯;王商忠诚公正,张匡却说他搞旁门邪道:这些都是颠倒是非,欺天骗君的例子。我要整治社会风气,这些恶俗不除掉是十分耻辱的。”冬季十月,太祖返回邺城。

原文地址|http://www.bdwenxue.com/gudaiwenxue/guwendaquan/201907/9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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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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