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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思政堂记》原文及译文(二)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长弓

王君为池州之明年,治其后堂北向,而命之曰思政之堂。谓其出政于南向之堂,而思之于此也。其冬,予客过池,而属予记之。

原文:王君为池州之明年,治其后堂北向,而命之曰思政之堂。谓其出政于南向之堂,而思之于此也。其冬,予客过池,而属予记之。

译文:太原王君为池州知州的第二年,整修了他的朝北的后堂,命名为“思政堂”。意思说他在朝南的堂上处理政事,而在这里思考政事。这一年冬天,我路过池州作客,他要我为“思政堂”写一篇记。

原文:君之治堂,易旧腐坏断,既完以固,不窘寒暑。辟而即之,则旧圃之胜,凉台清池,游息之亭,微步之径,皆在其前;平畦浅槛,佳花美木、竹林香草之植,皆在其左右。君于是退处其中,并心一意,用其日夜之思者,不敢忘其政,则君之治民之意勤矣!

译文:王君整修此堂,更换了那些旧腐坏断的地方,修整加固以后,就不被寒暑侵逼。打开堂门就近看去,可那旧园盛景,凉台清池,都在眼前;平整的畦行,低矮的栏杆,培植的佳花美木,都在左右。王君于是退处堂中,日思夜想,不忘政事,王君治理民政多么勤力呀!

原文:夫接于人无穷,而使人善惑者,事也;推移无常,而不可以拘者,时也;其应无方,而不可以易者,理也。知时之变而因之,见必然之理而循之,则事者虽无穷而易应也,虽善惑而易治也。故所与由之,必人之所安也;所与违之,必人之所厌也。如此者,未有不始于思,然后得于己。得于己,故谓之德。正己而治人,故谓之政。政者,岂止于治文书、督赋敛、断狱讼而已乎?然及其已得矣,则无思也;已化矣,则亦岂止于政哉!

译文:那使人应接不暇又容易迷惑的是“事”,变化无常而不可拘守的是“时”,应用没有定例但又不可更改的是“理”。知道“时”的变化而跟着它去变,见到必然之“理”而按照它去做,那么事情虽然没有穷尽也容易应付,虽然使人迷惑也容易治理。所以,如果你所给予的是顺着人们的意愿的,就一定是人们所安适的;如果你所给予的是违背人们的意愿的,就一定是人们所厌恶的。这样做的,没有不是开始于思考,然后自己有所得。自己有所得,所以叫做“德”。端正自己然后去管理百姓,所以叫做“政”。所谓政事,难道仅仅停留在管理公文、督促赋税、判决诉讼而已吗?然而等他一旦有所得,就没有什么可以思考的了;思想已经达到了化境,又何止于政事呢?

原文:今君来为是邦,施用素学,以修其政,既得以休其暇日,乃自以为不足,而思之于此。虽今之吏不得以尽行其志,然迹君之勤如此,则池之人,其不有蒙其泽者乎?故予为之书。

译文:现今王君来这个地区任职,施用他平素的学识,来整治州里的政事,既能够得到公余休息,又认为自己还有不足之处,而在此深思。虽然当今的官吏不能够完全实行他的志愿,但是能追随王君如此勤勉的足迹去走,那么,池州的百姓难道会有不受到他的恩泽的人吗?所以我为他写了这篇记。

曾巩生于1019年,1057年中进士后,先任太平州司法参军,1060年经欧阳修举荐,分别任过馆阁校 、集贤校理兼判官告院。在京九年,一直从事古籍整理工作。后经本人要求,先后任越州通判,知齐、襄、洪、福、明、毫诸州。任地方长官十二年。一心为民,所到之处,都关心和帮助解决人民疾苦。他在任齐州太守时,有一周姓豪族,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官吏不敢过问,曾巩到任后,将周家首恶“取置于法”,解人民之忧。齐州地势低洼,常遭水患,他倡修水利,对内外水位进行彻底治理,修渠道、筑水厅,既解决了城内水患,又有利于农业生产,美化环境。他为百姓干了很多好事。在他离任后,当地人在大明湖畔建了座“南丰祠”来纪念他。在知襄州时,他发现前任遗留下来的一宗案件,冤情严重,经他评审,原罪释放了在押的一百多人。在知洪州时,正遇洪州发生瘟疫,他迅速采取措施,使各县镇备好药物,及时送到患者手中,对患病不能自理的百姓,由官府收养,提供官宿和医药,有效地控制了疫情,把许多人从死亡线上解救出来。在知福州时,发现官府果园占地很大,与民争利,曾巩下令取消官府这项收入,让利于民。1080年,曾巩奉命在沧州任职,路过 汴京时,神宗听取了曾巩对财政的看法,觉得他很有才能,将其 留在京城,在三班院供职。1082年,曾巩任中书舍人,1083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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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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