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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译读 清明二绝·其一 陈与义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浅见

第一首诗描绘的是清明佳节人们户外踏青、游春、快乐嬉戏的美妙情景。开头一句的“街头”即是指明地点的:春天来了,清明走近,户外的景色这般美好,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男儿女儿。可诗人要着力渲染的并非是其他人与物,而是发如墨染,头盘双髻的一群群少女。她们的笑脸可与春色媲美,她们的腰肢可与杨柳争高低。徜徉在美妙的春光里,她们个个妖娆无比,几可追蜂赛蝶。一个“学”字,将人与物糅在一起,既有了错综交杂的色彩,又蕴含了丰富而不俗的韵致,这流淌在诗人笔端的诗句,无不表露出他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真挚情意。

清明二绝·其一

宋代:陈与义

街头女儿双髻鸦,随蜂趁蝶学夭邪。

东风也作清明节,开遍来禽一树花。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街头都是踏青的姑娘们,头上梳着乌黑的双暂,打扮得很漂亮。在这春光明媚的日子里,她们随着在花丛中飞舞的蜂呀、蝶呀,做出种种天真娇娆的姿态。

东风,这春天的使者,好像也在过清明节呢,吹得特别柔和。你看,它吹得来禽开了一树多么美丽的花!

注释

双髻(jì)鸦:又称双鸦,少女头上的双髻。鸦:比喻黑色,形容妇女鬓发,所谓“双发若鸦”,“云鬓堆鸦”。

妖邪:袅娜多姿。

来禽:即沙果。也称花红、林檎、文林果。果味甘美,能招众禽,故名。

参考资料:

1、于石编著.中国传统节日诗词三百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01月:第121页2、陶文鹏主编.宋诗精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01:第513页

创作背景

宣和四年(1122),诗人以五绝《墨梅》见赏于宋徽宗,官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见赏之后,谪监陈留酒税之前,诗人写下这首诗。

参考资料:

1、乐云,黄鸣主编.中华诗文鉴赏典丛 唐宋诗鉴赏辞典:崇文书局,长江出版传媒,2015.08:第587--588页

赏析

第一首诗描绘的是清明佳节人们户外踏青、游春、快乐嬉戏的美妙情景。开头一句的“街头”即是指明地点的:春天来了,清明走近,户外的景色这般美好,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男儿女儿。可诗人要着力渲染的并非是其他人与物,而是发如墨染,头盘双髻的一群群少女。她们的笑脸可与春色媲美,她们的腰肢可与杨柳争高低。徜徉在美妙的春光里,她们个个妖娆无比,几可追蜂赛蝶。一个“学”字,将人与物糅在一起,既有了错综交杂的色彩,又蕴含了丰富而不俗的韵致,这流淌在诗人笔端的诗句,无不表露出他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真挚情意。接着,诗人笔锋一转,引向了东风,而且用一“作”字将其拟人化,仿佛那东风也通晓人意似的,特意在这清明佳节之际,催开了一树树争奇斗艳的花朵,来点缀自然,点缀佳节,给游春的人们送上美景,也送上欣喜。整首诗词句清丽,音节流畅,表情达意浅白酣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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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个人经历

陈与义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生于洛阳。不过按照古代户籍划分,他算不上地地道道的洛阳人—他的老祖宗本来一直居住在京兆,也就是现在的陕西西安,后来赶上安禄山造反,只得入蜀避乱,后来才把家搬到了洛阳。

陈与义自幼聪明好学,能诗文,为同辈所敬重。《宋史》本传说他“天资卓伟,为儿时已能作文,致名誉,流辈敛衽,莫敢与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登上舍甲科,被授于开德府(今河南濮阳)教授,累迁太学博士,进升为符宝郎,掌皇帝八宝及国之符节,不久被贬为陈留郡(今河南杞县境)酒税监。

24岁时,陈与义考中进士,随后当上文林郎。这是个闲职,负责开德府(今濮阳)的文学教育工作。陈与义干了3年后辞职,回家与一帮好友吟诗赏画,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又过了两年,他被任命为辟雍录,也就是到太学的预备学校里当老师。

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陈与义的母亲辞世。他在汝州服丧期间,结识了州守、词人葛胜仲。两年后,由葛胜仲举荐,他入京做了太学博士。次年,他29岁时的诗作《和张矩臣水墨梅五绝》,竟被徽宗看上了。

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金兵攻入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掳走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北宋遂亡。陈与义自陈留避难南奔,经襄阳,转湖南,绕广东、福建,于绍兴元年(1131年)抵当时的南宋首都绍兴(今浙江绍兴)。陈与义为高宗旧臣,高宗得知他的忠心,便任命他为礼部侍郎。不久,以徽猷阁直学士知湖州(今浙江吴兴)。召为给事中,参与讨论政事,抄发章疏,稽察违失,以备顾问应对。又以显谟阁直学士提举江州(今江西九江)太平观,旋而复用为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绍兴六年(1136年)十一月,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正月,授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唯师礼用道德以辅朝廷,尊主威振纲纪而呕心沥血。

陈与义性格沉重,不苟言笑,待人接物谦虚谨慎。被他推荐和提拔的官吏很多,他从来不向外人流露,也不向被推荐、提拔的人表白,更不提出任何要求。因此,他在士大夫阶层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朝臣们多愿向他坦露心迹或请求指正迷津。当时,丞相赵鼎在朝廷放言:“人多谓中原有可图之势,宜便进兵,恐他时咎今日之失机。”高宗说:“今梓宫与太后、渊圣皆未还,若不与金议和,则无可还之理。”

丞相的意思是,多数人主张打回汴京,收复中原,若不如此,恐怕将来因失去机会而受到追究。而高宗则认为,二帝被掳,连同太后、嫔妃、宫女都在金人手里,若不议和恐难于返回。陈与义听了之后,赞成丞相的用兵,反对高宗的议和,便婉转地说:“若和议成,岂不贤于用兵;万一无成,则用兵必不免。”高宗曰:“然。”从道理上以为陈与义的话很对,但事实上他甘心于偏安江左,以求苟延残喘。陈与义看出高宗无意收复中原,他很失望,便以病托辞退职,朝廷复以资政殿学士(授予罢政宰相的职衔)知湖州,加提举临安洞霄宫(今浙江余杭西南,宋代凡执宰大臣去位者,皆以提举洞霄宫系衔)。绍兴八年(1138年)十一月病逝,终年四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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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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