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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歧视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邵燕祥

文|邵燕祥地区的歧视,比如上海人看不起”江北佬”,城里人看不起”乡巴佬”,那根源是城乡差别,贫富差别。有些地方有些人,据说多半是服务员售货员,把港台的旅客叫”港巴”、”台巴

文|邵燕祥

地区的歧视,比如上海人看不起"江北佬",城里人看不起"乡巴佬",那根源是城乡差别,贫富差别。有些地方有些人,据说多半是服务员售货员,把港台的旅客叫"港巴"、"台巴",则是出于逆反心理。

年龄歧视,老人骂年轻人"黄口小儿","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既是基于对经验的自负,又是宗法社会"长幼有序"的恶性表现。年轻人回骂"老朽"曰:"老不死的","占着茅坑不拉屎",逆反心理中同样搀着利益的矛盾。

人的观念反映着社会上各种利益的分配和占有。田连阡陌的富者认为自己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吃香的喝辣的,贫无立锥家无恒产者,自然认为没有我泥腿子谁养你油嘴子。冲突于是越来越激烈。那时候有钱有势的叫做出身好,贫贱人家自然是出身不好。富贵人家处处讲门第,招女婿也讲,王宝钏小姐彩球抛中了无业游民,硬跟着去苦守寒窑,为阔人所歧视,却被穷人歆羡,才成了千古佳话。出身寒门的陈世美凭文章考上状元还觉得不保险,想通过联姻改变自己的成份,若不是斜刺里杀出个包皮拯,光是演登第与招亲的好事,说不定也传为一则千古佳话呢。

革命:"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有时会把历史颠倒过来。农民革命虽不能彻底革故鼎新,但也能一时"搅得周天寒彻"。原本说焦大不会爱林妹妹的,但主奴位移以后,焦大的意识随着存在而改变,也未必不会到太太小姐的牙床 上去滚一滚。

**领导的革命翻天覆地,烈烈轰轰,虽也以农民为主力,却非历史上短命的农民暴动可比。在"耕者有其田"的旗帜下,实行"土地还家",部分地解决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贫穷问题,并动员了千百万农民子弟为保卫分到的土地走上反蒋打天下的战场。当然,要彻底"刨穷根",其实是要靠发展生产,分到手那点浮财管不了多久的。不过,这个穷人革了富人命的格局,不再需要书生气十足的知识分子作"贫非罪"的辩护,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越穷越光荣"的舆论和风尚。原先处在社会底层的贫雇农成了好成份,地主富农当然是坏成份,时代变了,这时地富家的王宝钏小姐如果主动下嫁贫雇农,就有了谁腐蚀谁的嫌疑,要好好查一查了。

阶级和阶级矛盾是客观存在,不同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不同阶级中人,互相隔膜互相戒备互相歧视,是正常的。假如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富贵者不知节制地巧取豪夺,使贫贱者有切肤之痛直到面临生死的抉择,仅仅是一干人等在那里宣传鼓动,制造起革命来,似不可能;有人看到革命对生产力对文化对人民生命的摧残,遂作"告别革命"之想,征诸过往的史册,窃以为是偏于一厢情愿了。

中国现代的革命,在四十多年前天下大定。当时使人耳目一新的,是工人农民地位的骤然提高。土改后乡村里的气氛(而且不止是气氛)此刻弥漫全国城乡: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成为人们羡慕的好出身,城里的资产阶级以至小资产阶级,一下子邻近了乡里的地主富农,那些无法选择自己出身的子弟们,仿佛有了"原罪"。事后回想,这是"二分法"过了头;承认阶级差别无疑是正确的,但致力于激化而不是钝化和缓解矛盾,就不是长治久安之计了。

在文言文,当时教育向工农敞开大门,是功在国家,利在后世的。从五六十年代培养的工农出身的学生中涌现大量人才,证明了这一点。当时的失策,一是没有坚持让已成年并担任相当职务的工农干部(年龄一般并不太大),普遍入校接受正规教育;二是后来的学校特别是大学,强调"阶级路线"和政治审查,逐步对"成份不好"的考生关门,经一次运动便紧上一扣,到文化大革命达到极点。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重新认识历史,明白"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之后,虽然"儿子是自己的好"的传统观念一时在所难免,但"唯成分论"一般是不见提倡了。商品,市场,利润,货币也不但不再是讳莫如深的禁区,相反成了趋之若鹜的热门。问题随之而来。还拿上学来说,学杂费疯涨,工薪收入者常感不胜负担,至于供一个大学生,动辄成千上万,变相对工农子弟关上了大门。学校内外,按流行的观念,工农出身又不"吃香",谁的爹妈有权有钱,那才是好门第。当然,今天的富贵人家,也有个别的延续着一度断了几十年的香火,但大部分并不是旧时王谢了。然而新的贫富分野又必然地产生了新一轮的歧视,制造着新的恩怨;处于矛盾主导方面的人们,大概是没法从过去不久的历史接受前人教训的。

歧视还仅只是歧视,然而作为心态、作为偏见的歧视,在一定条件下是会转化为显性的矛盾和对抗的。我是最没出息的,"随遇而安"的人,在反右派以后戴上右派帽子,遭到难堪的政治歧视,我逆来顺受地活下来了。文化大革命起来,又换了一茬新人来颐指气使,我也还能一不乱说二不乱动,但现在回头来看,若完全没有一点腹诽,也不能算正常。事实就是这样,在"专政 队",有个年轻的监督员,所作所为未免过分,一旦我听说他父亲在某部当小官,而其时运动已经转入抓"走资派",我并不是缺乏同情心的人,此时也竟陰陰地想:"你加诸我们的,别人也会加之于你爸爸!"我心安理得地原谅了自己幸灾乐祸之褊狭。可见任何程度的歧视都必然招致不同程度的反抗,至少是恶毒的诅咒吧。

从社会根源上解决各种歧视问题,要依靠社会改革和社会治理来进行调节。强调阶级仇恨以导致阶级斗争,或者把不是阶级矛盾的问题也纳入阶级斗争的轨道(即所谓"上纲上线"),事实证明是以怨报怨,冤冤相凑,你死我活,永无宁日。而若是一味谈同情、说爱心,多半又无异于痴人说梦,有时是对牛弹琴,有时则竟是与狐谋皮。

那就束手无策了么?不见得。但我今天所能说的,却不过是近于空话的实话:法律虽脆弱仍诉诸法律,道德虽式微仍诉诸道德,这才能保持心理健康,维护社会正义也维护个人尊严。

可以预见的人类的前景,应该是依靠法律和道德来维持人际关系的平衡的。当然,首先要靠物质生活资料维持人类的生存。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个人和群体所处地位的差异,由此产生的矛盾,是可以通过文明而不是野蛮的途径,寻求尽可能合理的解决的吧?

人们之间的歧视也当如此,我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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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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