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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佺期狱中诗论析(二)


来源:遍地文学 作者:浅见

《狱中闻驾幸长安二首》其一:“扈从由来是方朔,为申冤气在长平。”用的是东方朔的典故。《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沈佺期希望圣驾来临时,能有人象东方朔一样,报说自己的冤情,从而脱却牢狱之苦。

沈佺期狱中诗论析(二)

《移禁司刑》则从少时参加乡贡,踏入仕途说起,开始对往事的深情回忆:“畴昔参乡赋,中年忝吏途。丹唇曾学史,白首不成儒......”继而说到自己的纯洁正直:“任直翻多毁,安身遂少徒.......”并感叹世态的炎凉,人情的淡薄:“物情牵倚伏,人事限荣枯。门客心谁在,邻交迹倘无......”这首诗作于长安四年的秋日,沈佺期在狱中的时间也已很久了,而且由御史台狱转至司刑寺狱,似乎案情十分严重。所以诗中流露出来的心情较之前几首要黯淡了许多。眼界也从对下狱本事的激愤怨恨转而想到了物情的倚伏,人事的荣枯,境界扩大了,感慨也更加深沉。诗的结末仍将希望寄托在刑官的明辨和皇帝的开恩上面,这是封建时代的臣子无奈的、近乎唯一的选择。作为皇帝的文字弄臣,政治和经济上的附庸地位,使得他们缺少独立的文化人格,缺乏抗争的力量和勇气。在灾难降临时,落魄、困顿的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皇帝的明鉴和开恩上,因为这是在无边的黑暗里寻找一丝光明的最后努力。

《狱中闻驾幸长安二首》作于长安四年的冬天,据当代学者考辩,此年并无驾幸长安之事,西幸之事乃狱中传闻。《唐会要》卷二七:“长安四年正月,幸西凉。洛阳县尉杨齐哲上书谏曰:‘...陛下以大足元年冬迺睠咸京,长安三年冬还洛邑,四年又将西幸,圣躬得无穷于车舆乎?”可知长安四年原有西幸长安之议,后当因臣下谏阻而作罢。②沈佺期在狱中听到皇帝要驾幸西京的风传,心中自然升腾起希望的火花,所以诗中虽如他作,仍有怨愤不平之语:“谁念羁囚滞洛城?”“无事今朝来下狱”。但更多是对圣驾来临时的喜悦:“扈从由来是方朔,为申冤气在长平。”“君看鹰隼俱堪击,为报蜘蛛收网罗。”但此次西幸之事终未成行,沈佺期这次“申冤气”、“收网罗”的希望旋即成为泡影。

从艺术手法上说,这七首诗略可分为三类:(1)铺陈其事,直抒胸臆之作。《被弹》和《移禁司刑》属于此类诗歌。《被弹》写自己为人所诬,无罪遭灾:“尔何按国章,无罪见呵叱。”;写狱治的黑暗和狱吏的凶暴:“万朔当众怒,千谤无片实。庶以白黑谗,显此泾渭质。劾吏何咆哮,晨夜闻扑抶。”;写盛夏之日,狱中烈日晒烤,病痛缠身的苦况:“是时盛夏中,暵赫多瘵疾。瞠目眠欲闭,喑呜气不出。”都是用的“赋”法,细致入微地描写了整个的下狱过程及胸中的不平、冤屈和愤恨。《移禁司刑》也是如此,不同的是,这首诗从对往日的回忆开始,写奔走谋官的艰辛,居官在任的谨小慎微、纯洁正直:“畴昔参乡赋,中年忝吏途。丹唇曾学史,白首不成儒。天子开昌箓,群生偶大炉.....何功游画省,何德理黄枢。吊影惨非据,倾心事远图。盗泉宁止渴,恶木非投躯。”与身陷囹圄的现状对比起来,苦楚更加浓烈。(2)咏物比兴,曲达其旨之作。《同狱者叹狱中无燕》由春燕的“三时欲尽”,“双影未来”,想到了自己处境的落魄不堪,冤情的激愤难言。“食蕊嫌丛棘,衔泥怯死灰。”这是移情的作用使然,燕子本无好恶之心,只是因为沈佺期无罪遭缧绁,所以才因“春燕未来”的细末之事联想到“门客谁在”、“邻交迹无”的炎凉世态,心中的悲愤远甚于身上的病痛。(3)借事用典,抒己怀抱之作。《枉系二首》用周公和公冶长的典故,二人与沈佺期是同样的遭遇,所以容易引起共鸣。前面已对该诗用典的情况详加论述,兹不赘言。《狱中闻驾幸长安二首》其一:“扈从由来是方朔,为申冤气在长平。”用的是东方朔的典故。《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沈佺期希望圣驾来临时,能有人象东方朔一样,报说自己的冤情,从而脱却牢狱之苦。

唐代韩愈《荆潭唱和诗序》中说:“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4]沈佺期这七首狱中诗,所以比那些应制诗更能感动我们,就是因为有了深切、痛苦的生命体验。诗中所写的不幸在我们的心胸里激起了一种同情的感受,并使得我们的胸襟为着他的酸楚、怨愤而激烈地动荡。这在沈佺期的诗作中,的确是一种难得的阅读体验。也正因如此,这七首狱中诗在沈佺期的诗集中,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存在。

注释:

①②陶敏、易淑琼《沈佺期宋之问集校注·前言》北京:中华书局,2001

参考文献:

[1]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左丘明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2001

[4]韩愈韩愈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沈佺期人物事件

文学史对佺期公“又皆诌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贵佞”这一说法与史实并不相符。《通鉴纪事本末》中670年到705年李唐王朝内部所发生的一切政事和宫庭之议,犹其是在武后当政和太平公主参政的30多年中,史事、政事、帏事所涉所记之人愈千,但直接提到沈佺期之处很少,只间接说过他与宋之问同为上元进士,同作协律郎和考功员外郎,同是当时著名宫庭诗人。宋因太平公主事受牵连,流放途中诏斩。至于结交张易之事更是只字未提,“又皆诌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贵佞”一说何年何月出自谁人之口,已无考证。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太平公主、张易之案在当时是铁案,如佺期公真参与其事,睿宗时是不会平反的,因为此二人也是睿宗李旦的死敌。

但沈佺期在公元705年被流放灌州却是事实。为什么被流放了呢?究竟是什么原因?这两问于史可以不究,于沈氏族人,犹其是佺期公的后人,不考证清楚终是遗憾。作为佺期公之第49代孙,为族计,从公诗中也能找出一些沉冤不白的依据来。既然是考证,总还要有证据才能说明问题吧。 佺期公《被弹》一诗中首先就说“知人昔不易,举非贵易失。尔何按国章,无罪见呵叱。”这四句说得很明白,前两句是感叹语,大意是举人非贤,反受其诬。后两句是说他是被他曾经举荐的人弹劾和审讯的,而审讯他的人又不遵守当时法令,小人得势,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他。接下来是说“少以文作吏,手不曾开律。一旦法相持,荒忙意如漆。”意思是说初入官场时他是为皇帝做应制诗的,以专业为主,并不懂得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无端获罪,不知所措。是一种遭到打击后的反思。造成佺期公真正获罪下狱流放的原因按文字考证和分析有三条。一是年轻、性耿、才高、宠久,遭人妒嫉。佺期公很年轻时就中了进士,入了官场,为人耿介,不讲究为官之道,爱说直话得罪人,又因武皇时期经常跟侍皇亲国戚左右做诗,锋芒毕露,遭人妒忌。“平生守直道,遂为众所嫉”就是很好的例证;这样的事在今天都是屡见不鲜的,何况是在封建社会正繁荣昌盛的时期呢。“盛时无大事,朝臣各猜肄”历史上是不足为怪的。二是在做给事中或尚书任上犯了“后官不反前官耻”的禁忌,树了对头。按佺期公诗中自述,他是一个性守安静,生活谨严的人,在做高官时不收门生,不结朋党,缺少做高官的底层基础,对前任做错的事不蛮不隐,该纠即纠,该翻就翻,有点一意孤行,“任直翻多毁,安身遂少徒”就是说的这些。有一点可以看出来的,他得宠时得罪的人太多了,以至于遭到弹劾后朝中没有一个人出来为他说话,大多数人落井下石,正于他在诗中所说的“万铄当众怒,千谤无片

实。庶以白黑谗,显此泾渭质。

他可能犯了官场众厌。三是遭受了池鱼之殃,做了宫庭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值得一提的是,柬之政变、韦后干政、武则天卒这三件大事都是发生在神龙元年(705年)的1月、2月和11月,1月以后时年已82岁的则天武后就被迫移居洛阳上阳宫,她在长安的一批亲信旧臣遭到了全面的洗劫,佺期公也在洗劫之列。韦氏干政后,大肆捕杀武周人物,大“罪”者、证据确凿者多遭诏斩,余者下狱愈千之众。佺期公之所以未遭诏斩,是中宗下了一道圣旨对武周大臣不能滥杀,“圣旨垂明德,冤囚岂滥诛”是也;再就是因为所诬之人尚无确证。

综上所述,一、二原因只是表面现象,真正下狱的原因是第三个,那就是他所跟随的主脑人物(武皇)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且是被逼退出的,新的权贵是不会放过旧时人物,何况韦氏又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恶毒女人,中宗在贬房州的路上曾跟韦氏有过承诺,一旦掌权,任韦氏参政议政,佺期公是武皇时期的宠臣,武皇对韦氏一向看不起,她俩虽然是婆媳关系,但主要的还是政敌关系,韦氏能放过武皇时的宠臣佺期公吗?显然不能。有人弹劾他有此劫,无人弹劾,他仍难逃此劫。

与佺期公同时受到牵连的家人有两个年幼的儿子和两个哥哥、三个弟弟。他在狱中受尽了折磨,经常遭到狱卒用刑,狱中环境很差,臭虱横行,三天不能吃上一餐饭,两个月没有梳头。时值盛夏,又得了疟疾,差一点被折磨死了。但是因沉冤不白,意有不甘,洗冤雪耻的决心支撑着他挺过来了。公元705年秋,他从长安出发,经四川、湖南、云南辗转了一年的时间,才到达贬地驩州(今越南北部),他在流放之地生活了五年,公元710年接到平反通知从驩州北上,711年到达长安就任新职,做了个闲官,他写的《回波辞》说得很清楚“回波尔时佺期,流向岭外生归。身名已蒙齿录,袍笏未复牙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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